各单位:
根据学校例行工作安排,现进行2016年度国家房改规定的住房货币补贴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本次的补贴政策仍按学校《2010年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》规定执行。
2、凡2016年8月之前已来校工作、符合国家房改货币补贴条件且在此之前未申请该项补贴的人员(含人才派遣人员、聘期制科研人员)均可申请。
3、时间安排
受理申请表:2016.09.01—2016.09.15
审核、公示:2016.09.16—2016.09.25
核发补贴: 2016.10.30前。
4、交表地点:学生服务中心509室 ,
联系电话:63600895 63606514。
申请表可以直接从资产与后勤保障处网站“下载专区”下载。
特此通知。
资产与后勤保障处 人力资源部 财务处
二○一六年九月一日
住房补贴实施方案.doc
申请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