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处(部、室)、直属单位:
为加强学校水、电、汽等能源的管理,保障水、电、汽(暖)的安全供给,提高能源保障能力、能源利用效率,我处将规范学校各类新增(变更)用能申请流程。
各单位新建、改造、新增大型仪器设备等需从房间外引入水、电、汽(暖)的,应向我处提出申请,根据批复意见组织设计和施工,具体流程如下:填写《图书馆VIP新增(更新)用能申请表》,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与相关资料一并报送我处,我处安排专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勘察,并予以批复,各单位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后续工作。
特此通知!
联系人:程凯 联系电话:63607783
资产与后勤保障处
2015.04.08
·用能申请.doc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