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召开校务专项工作会议研讨《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》

发布时间:2015-04-14

 

  4月8日下午,学校召开校务专项工作会议,研讨修订我校《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会议由副校长周先意主持,纪委、研究生院、教务处、科研部、人力资源部、财务处、保卫处、校园基本建设处、校工会、校医院、图书馆、饮食服务集团、预算专家委员会、资产与后勤保障处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,校长助理王晓平,总会计师黄素芳出席会议。

 

   会上,资产与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姚子龙就我校《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的出台背景、内容概况、采购信息系统等进行了汇报。他说,2013年以来,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及中科院陆续出台了10个文件,对事业单位的采购管理进行规范和要求。我校2014年6月份制定了《图书馆VIP采购管理暂行办法》,实施细则是对暂行办法的细化,具有可操作性。他着重对细则的主要条款进行了讲解。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,对招标时限、部门衔接、审批流程、专家论证等采购招标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,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,对条款的文字表述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。

   周先意副校长肯定了参会人员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,各抒己见,对细则进行的讨论,他指出,采购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非常重要,细则修订要在现有管理体制下进一步完善,要做到合法合规、公开透明,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,优化采购流程,更好地规范和满足各单位的采购需求。他要求资产管理部门在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,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,并进一步到院系基层单位听取意见,把细则修订工作做实、做好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产与后勤保障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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